
我們在前面談到,對比遠比原來是什麼顏色重要,可是對比的定義其實非常混亂。你可能認為對比,就是任兩個位置的差異;或者兩個不同部份的差異,定義非常單純。我以前也認為對比這個詞很單純,直到我用了很多影像產品,甚至同一品牌的不同型號,對比這一選項控制的變化都可能不同。
要談對比,我做了一張圖,這張圖是由15個方格的色塊組成,上層5個方格,所使用的8位元RGB色彩值分別為(0,0,0)、(4,4,4)、(7,7,7)、(11,11,11)與(14,14,14);中層的5個方格色彩值為(114,114,114)、(116,116,116)、(119,119,119)、(121,121,121)與(124,124,124);下層的5個方格色彩值為(243,243,243)、(246,246,246)、(249,249,249)、(252,252,252)與(255,255,255)。中間的英文字母只是用來標示方格的位置。如果你的螢幕設定得夠好,應該可以在方格與方格中間隱隱約約看到一條分隔線,大部分的人應該至少可以看到中層5個方格(中間調)中的4條線,至於上層5個方格(暗部)與下層5個方格(亮部)則受限於螢幕的功能與使用者的設定。相鄰的方格色彩差異值(ΔE)為1,就是肉眼應該可以分辨的極限,也就是對人的眼睛而言,是兩個不同的顏色,不同顏色的方格靠在一起的時候,相鄰的區域就會出現一條分隔線。
要了解眼睛到底看到什麼,這個作法是絕對必要,也是因為從很久以前我都這樣觀察影像產品,所以可以發現一些別人沒有發現的問題…
很久以前,我在研究螢幕的基本功能定義時,對比通常是某個常數,以0為原點的直線,直線的斜率就是對比值。這種定義方式的對比,原始狀態斜率為1,就是調整後的色階值等於原來的色階值,也可以說成調整前的初始值。
如果把斜率變大,就是斜率大於1,畫面中的對比就會比較大。示範圖為斜率變為2的情形,因為斜率直線的原點在色階為0,所以初始色階大於128的位置色階都會變成255,你也可以看到圖左邊的方格圖,只看得到暗部層次差異,而且差異變大了,至於亮部與中間調的層次則都調成白色,所以完全看不到任何差異。你也可以由右圖與原圖的比較,整個畫面顯得較為清晰反差大,但是原來彩色的地方出現白色的色塊。







